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怎么做?
公司的生产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,单价金额低于2000元均列入低值易耗品范围。
低值易耗品的核算采用一次摊销法。
公司如需添置低值易耗品,经办人应按申购物品流程办理。
财务部设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帐,并由领用人(或保管人)签字。
领用人(或保管人)发生变更,办公室应通知财务部,并由领用人至财务部签字。
低值易耗品如发生遗失,损坏,报废等情况,领用人(保管人)应及时上报办公室,财务部应会同办公室查明原因,并由办公室出具情况说明或处理意见,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,财务部做相应处理。
低值易耗品如何摊销?
低值易耗品摊销一般有3种方法,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、五五摊销法、分次摊销法。
1、一次摊销法,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,就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方法。
2、五五摊销法,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一半,报废时再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另一半,并注销总成本的一种摊销方法。
3、分次摊销法,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,按预计的使用时间,分次将平均价值摊入费用的摊销方法。这种摊销方法费用负担比较均衡,适用于单位价值较高,使用期限较长的物品。